另外,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20吨以下的抽测。监测名单由上级下发,20吨及以上25套,20吨以下的1套江南体育,具体名单详见表2。
根据《2022年浙江省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原则上全年至少开展1次监测,若存在超标现象的,须适当增加监测频次。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排污许可证等有明确要求的,监测频次从其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按要求每季度监测1次。另外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按要求每半年监测1次,20吨及以下的,全年监测1次。
2022年,已完成执法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见表1,共检查监测55厂次,获监测数据7800余个。其中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抽测达标率100%,抽测情况见表3;涉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达标率100%;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及入海排污重点监管企业均达标排放标准要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超标点位较多,各测点监测结果以Ⅴ类水为主;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达标率100%。
2022年共对23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进行抽测,对其废水废气进行全指标监测,因嘉兴市海盐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所限,废气监测主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有3家企业无废水排放,仅监测废气。所监测企业达标率为100%。各企业达标情况详见表3。
2022年共对12家涉重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执法监测,达标率100%。涉重金属废水按照排放标准的规定在车间(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设施排口)废水排口以及总排口、雨水排放口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涉重金属废气按照排放标准的规定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并监测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浙江摩根兄弟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不正常停产等原因江南体育,未监测废气。企业监测达标情况详见表4。
1、阁老山应急填埋2022年监测情况:按要求每季度对填埋场渗滤液、地下水及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渗滤液、无组织废气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地下水部分点位未能达到Ⅲ类水标准,主要超标污染物为锰、铁、氨氮及大肠菌群。另外江南体育,由于受监测能力所限,地下水未能监测总大肠菌群,仅监测了粪大肠菌群,因此表5中地下水大肠菌群评价情况仅作参考。2022年阁老山应急填埋场地下水监测情况见表5。
2、垃圾焚烧企业光大环保能源(海盐)有限公司2022年监测情况:按要求每季度对烟囱废气、入网总排口及渗滤液排放口废水监测1次,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结果情况见表6江南体育海盐县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2年)。
2022年度污水处理厂及入海排污重点监管企业共有三家,分别是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按要求,污水处理厂及入海排污重点监管企业排海废水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结果显示排污口水质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监测达标情况详见表7。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监测,按要求全县20吨以上终端全部监测,20吨以下终端抽测25%,监测设施名单由上级下发,共25套20吨以上终端及1套20吨以下终端。按要求20吨以上终端上下半年各监测1次,20吨以下终端全年监测1次。沈荡镇新丰村北社区终端下半年因设施改造未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所监测的终端出水水质总体达标率100%。检测情况详见表8。
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监测评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973—2021)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计算方法的通知》(浙建村发〔2022〕43号)。